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3年11月14日
介紹鋰電池的電性能
鋰電池的性能
1.電氣性能:
(1)額定容量:0.5c放電,單個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2h,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108min(95%);
(2)1C放電容量:1C放電,單個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57min(95%),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54min(90%);
(3)低溫放電容量:0.5c-20℃放電,單體或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72min(60%);
(4)高溫放電容量:0.5c55℃放電,單個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104min(95%),電池放電時間不小于108min(90%);
(5)電荷保持和回收能力:充裝后在室溫下放置28天,充放電時間不小于96min(80%),電荷恢復放電時間不小于108min(90%);
(6)貯存性能:貯存試驗用的單體電池或電池組,從生產之日起3個月以內選用。儲存前,應保證其容量為50%~60%,并在環境溫度為40℃±5℃,相對濕度為45%~75%的環境中保存90天。儲存期結束后,取出電池組,用0.2c充滿電,放置1h,再用0.5c恒放電至終止電壓。以上試驗可重復3次,放電時間不小于72min(60%)。
(7)循環壽命:電池或電池組充電0.2c,放電0.5c循環使用。當持續兩次放電容量小于72min(60%)時停止試驗。單個電池的循環壽命不得少于600次,電池組的循環壽命不得少于500次。
(8)高溫貨架期:從生產日期應使用不到3個月的單塊電池中選擇高溫貨架期試驗。在進行電池的使用壽命試驗前,電池應充滿50%±5%的容量,然后在環境溫度為55℃±2℃的條帶下放置7天。7天后取出電池,在20℃±5℃環境溫度下放置2~5h。先將電池放電到0.5c的終止電壓,0.5h后充電0.2c,靜置0.5h后將電池放電到0.5h的終止電壓,再以0.5c的恒定放電電壓作為恢復容量。以上步驟為1周循環,直到一周的放電時間小于72min(60%),測試結束。保質期不少于56天(8周周期)。
上一篇:如何正確使用鋰電池?
下一篇:磷酸鐵鋰電池的三個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