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6月28日
選擇UPS蓄電池容量的原則
合理選擇蓄電池的容量,是UPS電源對負載設備正常供電的重要確保。容量配備過大,蓄電池不能充分被運用,浪費資源;容量配備過小,又不能滿足用戶對后備時間的要求,且對電池的壽數倒霉。
蓄電池容量選擇應遵照以下準則:即蓄電池有必要在后備時間內供電給逆變器,且在額定負載下,蓄電池組電壓不該下降到逆變器所容許的最低電壓以下。其間后備時間應大于從市電中止到恢復的時間或到發電機組正常供電所需時間(前級供電系統配有發電機組),若此段時間較長,則應配備外接的長延時的電池組,但此刻應承認UPS電源內部整流器有能力對外接大容量電池組進行充電,否則應配備外接充電器。現在通信局(站)要求油機在停電后的啟動時間為15分鐘,而且對于UPS電源運行中以并機冗余供電方法到達的實踐帶載為60%左右,因而建議每臺中、大型UPS電源的后備電池延遲時間(按UPS電源帶滿負載核算)一般選擇1小時為宜。
UPS電源后備蓄電池的容量核算方法很多,恒功率法(查表法)、估算法、電源法、恒流法等,不同的核算方法有不同的成果,咱們很難說出哪種核算方法是最準確的,各種核算方法各有側重點,在實踐應用中需求綜合考慮蓄電池的運用情況,UPS電源所帶負載情況以及應用的場合來選擇合適的電池容量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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